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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进山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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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家养了两只狗,一只是田园犬,另外一只也是田园犬!”

项云端来到院子里,看向角落里用烂木板搭建的狗窝,心里顺便迅言迅语了一把。

现在还不像后世,满大街都是外国狗,要么就是各种串子,想要找个纯正的田园犬都不容易,大多数还被卖进了狗肉馆,被端上了餐桌。

“花妞、虎子,上山喽!”

项云端将拴着的狗绳解开,脖子上的项圈也取下。

这两只狗都是太行犬,属于北方田园犬的一种,顾名思义,就是古早时期生活在太行山附近的先人们驯化而来的。

花妞是母犬,三岁左右,全身是白黑黄三色的,因此得名。

虎子是公犬,两岁左右,通体黑色,没有一根杂毛,长的高大威猛,看上去比花妞还要大上一圈,肩高超过七十厘米,体重也有七十斤左右。

真要说起来,虎子这家伙和项云端一样,也是天赋异禀。

现在这年头,可不是后世,狗吃的东西那真的是清汤寡水,别说吃肉了,日常能吃上点杂粮,那就已经是高质量生活了。

这种情况下,虎子还能够长到如此体型,那是相当不容易的。

“坏了,这家伙不会也是个短命鬼吧?”

项云端摸了摸虎子的狗头,心里泛起了嘀咕。

“呜呜呜~”

虎子却不知道项云端心中所想,此刻正兴奋着呢,尾巴摇的飞起。

这家伙很精明,知道上山打到猎物的话,它也能够有肉吃,所以每次上山,都是极度兴奋。

“哥,我和你一起去吧!”

项云龙也跟着从屋子里出来,昨天晚上商量的事情,他已经知道了,但家里的情况他更知道,所以,这个工作能不能成,他也是非常忐忑的。

或许对于农民和工人的区别,他现在还不是很清楚,但当工人能进城,这对他却非常有吸引力的。

“你从小就没进过山,去什么去,好好在家呆着,帮爹娘多干点活,放心吧,哥既然能给你说这个事,那就是有一定把握的,没钱,也还有其它办法!”

项云端安慰了弟弟几句,然后收拾好上山需要的东西,像绳子、火柴、刀、袋子、弹弓等等,都准备齐全,还有中午吃的窝头也得带上。

其实不让弟弟跟着上山,主要是害怕空间的事情被弟弟发现了,虽然是一家人,但有些事情,根本没办法解释,别说弟弟,跟爹娘都不会说的。

“走喽!”

项云端一声吆喝,花妞和虎子直接蹿了出去。

两只狗子从猎犬的角度来说,只能够算是新手而已,项家以前也有老猎犬,不过“瓦罐难免井边破,将军难免阵上亡”,原来养的老猎犬前几年进山,被豹子叼走了。

虎子和花妞都是在三岔口乡的集市上买的,而且是项云端亲自挑选的,不得不说,原来那个项云端,相狗还有一手,无论是花妞还是虎子,都是极好的苗子。

……

四九城三面环山,北部、东北部的军都山属于燕山山脉,西部的西山属于太行山脉。

梁家庄位于城西的煤头沟,项云端自然不可能舍近求远,跑去军都山打猎。

此时正是夏天,山里的植物正是疯狂茂盛的时候,人一进入其中,立刻便被幽深晦暗所包围,如果是远眺,那郁郁葱葱高低起伏的绿色波涛是极好的风景,但真正身处其中,眼睛看着周围的树木灌丛,耳边传来虫鸣鸟叫,只会让人感觉自己的渺小,甚至心中生出无限敬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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